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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應附文件

如附件

注意事項

補助對象:

(一)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二)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

(三)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四)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五)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六)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申請期限: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

法源依據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類別社會救助
單位社會課
單位聯絡電話06-57411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