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救助
一、服務內容:發給喪葬救助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同一事由之救助,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二、服務對象:本市市民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傷病救助
一、服務內容:發給傷病救助金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同一事由之救助,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二、服務對象:本市市民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生活救助
一、服務內容:發給生活救助金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
二、服務對象:
1.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之本市市民,失業、失蹤、入營服役、應徵集召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 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2.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3.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4.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區公所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