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7年度「減少畜牧廢水排放量因應水污費徵收衝擊」計畫補助實施說明
- 計畫依據:行政院農委會107年度「減少畜牧廢水排放量因應水污費徵收衝擊」計畫
- 本年度補助項目、數量及金額:補助轄內畜牧場申請畜牧糞尿水個案再利用施灌農作6案,補助項目:申請書撰寫、畜牧糞尿水水質、地下水、土壤、農作物等檢驗監測、設置糞尿水貯存槽、水措變更等相關費用,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 補助對象及執行方式:
養豬(牛)場畜牧糞尿水個案再利用施灌農作:(申請期限至107年5月18日止)
- 申請對象:已取得畜牧場登記之畜牧場,養豬200頭以上或養牛50頭以上。
- 補助範圍:以鄰近七股溪、急水溪之畜牧場為優先。
- 受補助農戶於選戶完畢,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委託廠商協助申請書撰寫及相關檢測追蹤等工作,完成後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申請有案者,始予以補助。其申請書撰寫、檢測費及購置糞尿水貯存槽等,需檢附貯存槽照片、檢測、撰寫及水措變更等費用之憑證、發票、收據等後辦理撥款。獲補助者採實報實銷方式申請補助款項。
- 補助戶如計畫執行當中放棄補助,由備選戶遞補,放棄者5年內不列入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