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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南市玉井區公所各里鄰長報紙財物採購案

公告內容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0/12/17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95.79
[機關名稱]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單位名稱]民政及人文課
[機關地址]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聯絡人]許小姐
[聯絡電話](06)5741141分機25
[傳真號碼](06)5747104
[電子郵件信箱]aru0626@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J01
[標案名稱]111年度臺南市玉井區公所各里鄰長報紙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財物類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406,8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406,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8元
[總計]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玉井區公所代收款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0/12/21 17:00
[開標時間]110/12/22 10:00
[開標地點]臺南市玉井區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1年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銷)報社、報紙或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電話:06-5741141,傳真:06-5747104,地址:台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3〉如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副檔名為.tkn),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並將其列印置於標封內。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郵遞之信封或容器外應黏貼招標文件所附之標封封面或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足資辨認為投標文件之文字。
〈4〉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12/16 11:17
[品項編號]1
[品項名稱]自由時報
[預估數量]636
[單位]
[預算金額]190,800元
[品項編號]2
[品項名稱]中華日報
[預估數量]264
[單位]
[預算金額]79,200元
[品項編號]3
[品項名稱]中國時報
[預估數量]204
[單位]
[預算金額]61,200元
[品項編號]4
[品項名稱]臺灣時報
[預估數量]168
[單位]
[預算金額]50,400元
[品項編號]5
[品項名稱]聯合報
[預估數量]84
[單位]
[預算金額]25,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