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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109年替代役實施役別及員額調整規劃,業經行政院108年12月12日核定。一般替代役實施之役別,除延續108年開放公共行政役(文化、外交、體育及原住民族部落等特殊專長)外,本(109)年再開放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申請服社會役(退輔會、衛福部及內政部役政署)、消防役(內政部役政
署成功嶺管理幹部、勤務役男),並將僑委會海外華語文教學納入公共行政役(外交類)範疇。

本次申請作業期間為4月1日至4月24日,申請作業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4月1日至4月24日)役男先申請取得服替代役資格,經核定後於第二階段(6月12日至6月15日)再選擇入營時間(梯次)及服勤地區(至多9個志願),以利依役男意願時間入營及返鄉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