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4年緩召第4、5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逾期均不受理補辦。二、詳細公告內容於113年3月16日登載於「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全球資訊網」 (https://afrc.mnd.gov.tw),公告及相關作業參考表格請自行 下載運用。
一、申請日期: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4年緩召第4、5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逾期均不受理補辦。
二、詳細公告內容於113年3月16日登載於「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全球資訊網」 (https://afrc.mnd.gov.tw),公告及相關作業參考表格請自行
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