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04年5月8日內授役徵字第1040830226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按上揭法令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 邇來迭有當年度應屆畢業或準備續讀研究所之役男,於暑假期間 短期出國,因已逾在學緩徵期限,且未事先辦妥出境申請,致於 到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而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 之發生,敬請加強宣導提醒出境役男注意,出國前須向鄉(鎮、市) 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始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