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公所自113年3月27日起至4月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公告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受理申請期限如下,請多加注意受理截止時間。
►受理申請時間:平日8:00到17:00 ,遇例假日9:00到17:00,國定假日不受理。。

►申請條件如下:
一、辦理救助項目為:荔枝及龍眼。受理申請期限:113年3月27日起至4月8日止,4月4日及4月5日國定假日不受理。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現金救助額度:
(一)龍眼、黑葉荔枝(果樹一):每公頃救助6萬2,000元。
(二)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果樹五):每公頃救助10萬元。
►農民申請災害救助應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一、國民身分證
 二、印章
三、存款簿影印本 (非玉井區農會需自負轉帳費用)
四、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6-5741141服務臺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