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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9年度「甄選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請踴躍推薦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109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受推薦資格:

  (一)績優個人獎:任職於本市所屬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構)、團體(家庭教育中心除外)之專職人員。
  (二)績優團體獎:本市所屬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構)、團體(家庭教育中心除外)。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之評選,由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獲獎者,將由本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及禮券,並陳報各主管機關核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109年3月10日(星期二)前,向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甄選文件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73066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樓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江思凱收。

五、檢送「臺南市109年度甄選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六、如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詢聯絡人:江思凱先生,電話:(06)6591068分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