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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囉!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檢附:
1.成績單(107學年度第二學期)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申請表1份(可向臺南市各區公所索取或自行上網列印填寫),並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須知:
(一)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90分以上者。
(二)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三)高中(職)、大學(專) 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四)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同一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各級成績標準如下:
    (1)初級 、中級:筆試加口試總分達90分以上。
    (2)高級 、薪傳級:筆試達105分以上,口試達35分以上。
(五)一年內獲得下列競賽等級之個人單項獎項:
    (1)縣(市)級:前三名。
    (2)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六)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小提醒: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曾先生詢問,或上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33&sms=9749&s=7605304 查詢,謝謝(電話:2991111轉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