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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囉~~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915止受理申請,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申請表及作業須知請參閱下列網址。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
(一)申請表一份。
(二)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三)註記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五)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申請表及作業須知可逕上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4200683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