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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1期作已申報種稻交公糧者,可於2月27日前變更申報為稻作直接給付

107年度為首次全面辦理保價收購與稻作直接給付雙軌並行制度,考量部份農民未了解該制度,仍按往例申報交公糧,為維護農民權益,放可於2月27日前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就已申報交公糧之土地,變更為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各鄉鎮執行小組之申報資料登錄作業截止日同步展延至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