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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訊息

協助宣導二則稅務訊息
 


  • 首次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民眾,請於104年3月16日前向國稅局申請稅額試算。
  • 自103年起已依規定期限申報憑單,且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免寄發憑單予所得人。所得人如有需求,可於5月份向國稅局查詢或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