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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o忠行善團救助案

案主陳o忠未婚其父歿母改嫁,設籍於本區玉田里,平日以打臨工為生112年11月車禍自撞骨折約住院11日醫囑需休養3個月,其無醫療險、無積蓄,原申請本所急難救助但申請期限(3個月)無法給予協助,目前以助行器協助行走尚無法工作。案主打雜工因收入不穩定所以無積蓄,此次醫療費用約7萬2仟元另還有醫院看護費用26000元計9萬捌仟元整,其與其四叔(低收入戶)同住醫療費用也由四叔協助支出,本團協助發放救助金新台幣臺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