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海洋地方創生輔導需求提報單及評分原則 (民間團體)」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3年4月12日海洋保字第1130003990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民間團體發展在地特色海洋產業,本年度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公私協力輔導推動海洋地方創生」計畫,將擇4處地點進行地方創生推動研析,其中1處地點指派具地方創生經驗之專人進行輔導,每月至少前往輔導1次。

三、倘在地產業團體有輔導需求,請填妥旨揭需求提報單,於4月22日前函送金屬中心(提案單另請電郵gamer87125@mail.mirdc.org.tw),並副知本會,本會將依旨揭評分原則進行分數評比,分數排名前四名者擇定為研析對象並以分數最高者為專人輔導對象,評分原則說明如下:
(一)計畫整體規劃(20%)
(二)地方創生元素連結性(30%)
(三)計畫未來效益與影響力(40%)
(四)與地方政府契合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