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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應附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含兒童之身分證字號之文件(如:戶口名簿)
3.郵局存摺影本
4.其他(如戶內人口有滿15歲以上學生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有在監者加附3個月內在監證明)。

注意事項

需經社工實地訪視後社會局複審核定

法源依據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類別婦女兒少福利
單位社會課
單位聯絡電話57411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