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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3月28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111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暨依本年3月22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二、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上版日期

11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