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
110 年1月4日(一)上午9時至 110 年9月28日(二)下午5時截止。
※役男報名研發替代役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時程表,請參閱附件2 。
二、報名資格:
(一)役男為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含82年次以前及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
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82年次以前出生替代役體位,並具備
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子 。
※國外學歷之採認依據教育部所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辦理 。
(二)役男於報名前,尚未接獲徵集令者,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
三、報名方式及證明文件:
(一) 報名方式:
一律採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線上報名送出。
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https://rdss.nca.gov.tw,
以下簡稱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帳號申請、登錄報名資料、上傳證明
文件電子檔並線上送出後,完成報名作業。
※役男報名資料表得自行列印存查,請參閱附件1。
※填寫已畢業役男得自行列印報名資料表(請參閱附件1之2),可親送或郵寄至
戶籍地役政單位,供聲明刻正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作業中;但報名期間仍在學
之役男無需提供。
(二) 應備證明文件: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
2.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畢業證書)正反面電子檔 。
3.前項學歷證明文件,若為國外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及檢附
中文譯本電子檔 。
※請參閱附件1之1:役男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