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指定場所或參與活動,包括 1.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 2.大眾運輸:大眾運輸站與車廂、 3.賣場市集: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 4.教育學習場所: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 5.展演競賽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 6.宗教場所;宗教遶境活動、 7.娛樂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 8.大型活動: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 9.其他場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局新增公告之指定場所)
臺南市政府公告指定場所或參與活動,包括
1.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
2.大眾運輸:大眾運輸站與車廂、
3.賣場市集: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
4.教育學習場所: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
5.展演競賽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
6.宗教場所;宗教遶境活動、
7.娛樂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
8.大型活動: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
9.其他場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局新增公告之指定場所)